法润乡村促治理,培训基层强发展
为推动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近日,惠州学院法铸乡基队邀请法学指导老师危兆宾老师、社会工作指导老师苏志豪一同前往惠州市小金口街道,为柏岗村、九龙村与金青社区的村干部开展 “1+1+2+x” 双轨模式新法培训,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相关民法规定,为基层干部送上 “法律锦囊”。
培训筹备阶段,团队便向村干部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资料,让大家提前 “预热”。课堂上,危教授结合基层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条文抽丝剥茧,还融入《民法典》体系架构、中国特色等内容讲解,更针对三实践地流动人口与本地户籍人口集体利益分配矛盾,精准解读新法核心条款,用 “接地气” 的案例让法律知识 “活” 起来。
图为危兆宾教授为村干部讲解新法,结合案例剖析法律条文,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培训现场,村干部们热情高涨,边听边记、踊跃互动,主动分享工作中遇到的集体经济管理难题,与危教授一同探讨合法合规解决方案。从集体资产登记、经营到收益分配,从村民成员权益保障到基层矛盾化解,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深度交融,为基层治理筑牢法治根基。
“以前处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分配,心里没底,现在懂了法律依据,工作更有方向!” 参训村干部感慨道。此次培训,不仅提升了基层干部对新法的理解应用能力,强化法律意识,更让法治思维融入乡村治理日常,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村民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注入 “法治动能”,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夜访村民话“晚安”,普法入心解民忧
近日夜色降临时,法铸乡基队成员携牛奶入户,在乡村农家的灯下与村民围坐交流,以“晚安法律故事”形式普及法律知识。
图为“晚安法律故事”现场
团队避开生硬宣讲,从村民生活场景切入:结合村内高空坠物隐患事例,解读《民法典》中“高空抛物需担责,无明确抛物者则涉事住户可能共担责”的规定;针对村民养犬需求,说明“牵绳、打疫苗”等法律要求,明确养犬边界;聊到外出就餐时,以周边乡镇维权案例为例,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餐厅禁带酒水属违法”的条款,教村民识别“霸王条款”。
现场村民主动提问“买过期商品咋索赔”“楼上坠物找不到人咋办”,团队逐一用通俗语言解答,将法条转化为“生活指南”。柔和灯光下,村民专注聆听、不时插话讨论,法治知识在轻松氛围中走进群众心里。
(撰稿:黄婧榕 供图:何蕊、黄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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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谢子彧 责编:赵旭 +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