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赋新能 跑出司法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5-08-31 00:35   来源:大学生云报 | 朱若曦   阅读 5.7千+一键复制本页标题和网址

实践报道

引言

电子卷宗作为司法公开和司法信息化建设的坚实基础和必要载体,其随案同步生成与深度应用无疑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自2016年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全面推行电子卷宗以来,其应用效果逐渐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象。部分法院的电子案卷随案生成实现率达到100%,借助电子卷宗智能系统已基本实现了贯通诉前、立案、审理、执行、结案、管理全流程的深度应用;但同时,部分法院却存在虚置不用、重建设轻应用、应用深度和广度不够等诸多问题。为进一步研究电子卷宗消极应用的现状及成因,8月15日至8月22日,智面未来队来到北京、武汉、珠海、广州等地法院,面对面采访法院工作人员,探析不同地域下的实践差异。

发展现状

1.卷宗总体上以“实体卷宗扫描后电子化”为主

珠海中院的邱书记员指出,书记员需在立案、审理、结案、归档等环节扫描上传材料,结案归档后再由扫描室查漏补缺。虽然目前大量案件已实现“仅移送电子卷宗”,但或是因为电子系统有操作门槛,或是不习惯长期面对屏幕,部分法官更倾向纸质材料。

图为团队成员采访珠海中院工作人员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使用武汉统一线上平台,将纸质卷宗扫描转为电子卷宗,在立案庭审核后将电子卷宗分配给办案团队,庭审笔录、判决书等新文书实时归入,最终完成线上归档。

图为团队成员采访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工作人员

相较之下,北京三中院的“线上全流程管理”较为成熟,书记员通过本院专属电子卷宗平台,实现从扫描整理、开庭查卷到线上归档的全环节覆盖。平台功能几乎涵盖法院全部线上需求,电子卷宗使用率很高。 

2.审判模式线上化,地区差异较大

以珠海中院为例,在立案阶段,珠海中院的邱书记说:“通过线上远程立案,当事人无需跑窗口,可以节省交通与时间成本,而法院通过诉讼服务网收材料,也大大减少内部流转时间与遗失风险”。但在审判阶段,一方面,法院业务系统操作门槛高,最终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纸质材料为主;另一方面,目前关于电子卷宗的各项制度政策还有待完善,部分情况下更倾向于让当事人提交纸质材料。正如邱书记所说:“诉讼中,许多文件如授权材料没有明文规定可以提交复印件,最终还是要提交纸质签名版本,另外最后所有的材料都要打印成册并将纸质卷宗归档,所以审判部门还是倾向于让当事人提交纸质材料。”

图为团队成员采访北京三中院工作人员

而李法官指出,目前广州互联网法院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办案,电子卷宗使用率达100%。在这里,立案、调解、审理都能线上完成,真正实现“指尖办案”。

问题分析

尽管各地在电子卷宗具体应用上差异显著,但都反映了共性问题。第一,智能程度较低。系统文书生成功能机械且错误多,生成的判决书常出现文字错误与签章位移;第二,系统不稳定。服务器频繁崩溃、系统每隔一段时间就更换,增加学习负担与工作量。第三,技术不完善,如部分平台功能欠缺等等。

图为团队成员采访广州互联网法院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人员们指出的各项原因可总结出,突破电子卷宗及系统应用困境需要从电子卷宗的使用者、管理者角度分别考察。在技术上,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公开招标,选择产品性价比最高的竞标公司,向其直接采购或合作研发电子卷宗系统。在数据共享上,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或各省范围内主持信息化基本建设和区域内数据一体化建设,使原本分立、割裂的区域网整合在一个集成应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在卷宗上,应统一电子卷宗的生成、制作、传输、审核等标准,激发办案的生产力与司法的活力。另外,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也应变革观念,积极学习电子卷宗的使用方法。

结论

各地法院的电子卷宗实践,既展现了司法数字化的阶段性成果,也暴露了地域发展不均、技术应用不深等问题。未来,唯有结合各地实际优化系统、提升智能水平、兼顾当事人体验,才能让电子卷宗真正成为司法效率提升的“加速器”,推动司法数字化迈向更高质量发展。

撰文 | 李娟

图片 | 朱若曦 王淑仪 吴一琨 李丹

一审 | 李娟 

二审 | 朱若曦 

三审 | 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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