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6日至27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法护古迹,盾守文明”实践队前往湖北省多市围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展开了一系列调研活动。他们通过实地走访、人物访谈等形式,为文物保护贡献青春力量,也在实践中收获成长。
7月6日,实践队员姜雨辛开启了红色遗迹探寻之旅,先后走访了京汉铁路总工会旧址、汉口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京汉铁路总工会旧址作为“二七”大罢工的策源地,馆内丰富的史料让人感受到工人阶级的强大力量。汉口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在1926 - 1927年间曾是全国工人运动的指挥中心,李立三、项英等工运领袖在此领导工人运动,支援北伐战争。通过这次走访,姜雨辛深刻认识到不可移动文物承载的民族记忆,意识到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的背景下,借助司法联动、科技力量和社会参与,摆脱低级别文物保护困境的重要性。
7月17日,丁子芹前往团风县人民法院,就当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司法实践问题与团风县法院院长展开访谈。在访谈中,丁子芹了解到法院与检察院、文旅局已建立协作机制,严格遵循依法办事原则,同时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在司法保护机制方面,法院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但在审理古建筑修缮纠纷等案件时,仍面临专业技术知识不足的问题,虽可借助省级专家库,但县级层面常设专业支持力量的缺乏,凸显出设立县级文物技术陪审员的必要性。此外,在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中,如何平衡司法监督与行政裁量权,确保诉讼请求可行且不过度干预行政权,也是实践中亟待探索完善的难题。
7月24日,李博文在鄂州市博物馆对湖北省鄂州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刘重光先生进行了访谈。访谈内容涉及博物馆联合普法宣传活动效果、日常提升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活动、红色文物与一般文物保护利用方法的区别,以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后博物馆的响应措施等方面。刘重光先生表示,博物馆与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效果显著,扩大了覆盖范围,提升了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博物馆平时也会通过定期举办讲座、教育课程和社区互动展览等活动,将文物保护意识日常化。在保护利用方法上,红色文物侧重于原貌保存和精神传承,管理更为严格,主要用于爱国主义教育;而一般文物的保护注重艺术或科学价值,利用方式更为多样。自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以来,博物馆加强内部合规建设,推动公众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7月27日,周梦琪沿江汉路及中山大道历史文化街区,考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这片区域分布着众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武汉城市文脉的重要载体。在走访中,周梦琪发现许多历史建筑维护管理不足,但也有一些保护性改造项目值得称赞。例如,武汉国民政府旧址改造成陈列式博物馆,汉口新市场旧址打造为民众乐园项目,文艺界抗敌协会旧址作为商会办公场所,台湾银行汉口分行旧址改造为“小宋唱片”店,这些改造项目在保留历史风貌的同时,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四明银行汉口分行旧址内部开设中俄商品店,装修风格与原有建筑不符,遮挡文物保护标识,这种改造方式对文物造成了潜在破坏。此次实践让周梦琪认识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不仅要注重物理修缮,更要挖掘和传承文化内涵,在城市更新中找到保护与利用的平衡点。
此次实践活动,青年学子们深入了解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现状与挑战,认识到文物保护需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也明确了自己作为新时代青年在文物保护法治进程中的责任与担当。实践队员纷纷表示,未来将持续关注文物保护问题,积极传播文物保护法治理念,为守护民族历史根脉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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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张盛伦 责编:赵旭 +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