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涌入古村,何以实现共同体善治?——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实践团解码文旅古村的乡风文明善治

发布时间:2026-08-22 12:26   来源:大学生云报 | 王翊凡、胡璇、疏礼兵   阅读 196一键复制本页标题和网址

报告总结

当咖啡馆开进古巷、民宿扎根老宅,文旅开发为传统乡村带来客流、新业态与发展机遇,也同步改写了村庄原有的生活格局。游客、商户、运营主体与本地村民共处一方天地,乡风文明的考题早已不再局限于“游客多了怎么管”。如何守住村庄生活共同体的底色,成为文旅开发型村庄必须面对的现实命题。

暑期期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解码浙里乡风”实践团走进宁波东钱湖建设村、利民村,绍兴新昌镜岭村、金华永康大陈村等文旅开发型村庄。调研发现,文旅发展带来的治理压力主要集中在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上:文化资源会不会在商业化中沦为打卡景观,多方主体共存之下公共秩序如何共建,产业收益能否转化为村民参与乡风建设的持久动力。

若把这三个问题简单理解为修缮古建筑、强化管理、提高村民收入,还只是停留在问题表象。更深层来看,文旅正在重塑村庄的文化、社会与利益三重关系,乡风文明建设,也必须从零散的专项活动转向共同体治理。

图为实践团成员与利民村乡村CEO胡锦雯的合影


文旅来了:村庄的三重关系正在发生改变

保护的是“建筑外观”,还是仍在延续的生活方式?文旅开发最直观的变化发生在空间。老宅被修缮、街巷被更新、传统符号被重新包装,能够迅速提升村庄的可见度,但如果文化只停留在展陈、打卡和消费层面,村民与传统之间的真实联系反而可能逐渐变弱。乡风文明要解决的并不是“有没有文化元素”,而是这些元素是否仍能进入村民日常、青年体验和公共生活。

从熟人村落到多主体空间,谁来决定“怎么办”?游客、商户、职业运营团队和返乡青年进入后,村庄不再只有单一的村民主体。停车、环境、经营边界、公共空间使用等事务具有明显的交叉性,如果仍主要依赖村级行政力量单向管理,就容易出现管理对象增多、协商渠道不足的问题。乡风文明因此从“教育村民、规范村民”,转向如何建立多主体共同认可的公共规则。

文旅带来的收益,能否沉淀为共同维护村庄的动力?文旅项目能够带来客流和收益,但如果收益与普通村民的生活改善、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缺少连接,乡风建设就容易被理解为与自身利益无关的外部要求。只有让发展红利能够回到村庄、进入公共服务,并让村民和青年在产业中拥有真实参与空间,文明秩序才更可能成为各方愿意共同维护的公共资产。

图为实践团采访建设村陶麓街区策划主管任欣森


村庄实践:三种机制破解文旅型村庄乡风治理难题

文化活态传承:从“可观看”走向“可参与”,抵御文化空心化。建设村、镜岭村和大陈村的做法并不相同,却有着相通的保护思路。建设村修缮清末老宅,同时挖掘渔耕文化、陶麓商脉,让龙舟、中秋渔家团圆宴等传统重新进入村民活动;镜岭村坚持“微改造、精提升”,将石板编号后原位重铺、旧木梁加固后继续使用,再在原有空间中导入传统手作、民宿等新业态;大陈村则通过修旧如旧盘活老民居和闲置空间。三个案例说明,文化保护的关键不是把村庄固定成某一时期的“样板”,而是在保留历史肌理的同时,让传统仍具有今天的使用场景。

保护古村,不是把村庄固化成静止的历史样板,而是守住历史肌理的同时,给传统文化赋予当代使用场景。真正能凝聚人心的,不是展板上的文字概念,而是村民愿意亲身参与的节庆、手艺、家风与烟火日常。

治理协商共治:跳出单向管理,多元主体共定规则。随着村庄主体日益多元,治理模式也必须同步迭代。建设村面对较大游客量,由村两委、国企运营方、商户代表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形成常态化协商的“四方联动”;利民村在处理占道经营、公共空间秩序等问题时,也并未只依靠刚性管理,而是把法治、德治和自治结合起来,吸收乡贤、村民代表和经营者参与。不同机制背后都有一个共同变化:经营主体不再只是被管理者,村民也不再被动服从规则,而是共同参与规则制定和执行。

乡风文明的共识不能只靠宣传号召,更要通过反复协商,更要在一件件公共事务的协商讨论中慢慢形成。

利益闭环循环:让产业红利催生乡风建设内生自觉。乡风文明长效发展,离不开利益链条的支撑。建设村在街区招商中优先吸纳本村青年,村集体从文旅运营中获得的相关收益继续投入环境整治、乡风建设和村民福利。由此形成的意义并不只是“文旅赚钱后再做公益”,而是把产业发展与公共生活连接起来:产业改善村民生活,村民更愿意维护环境和秩序,更好的公共环境又反过来增强村庄吸引力。

乡风文明不是产业之外附加的文明活动,而是嵌入产业发展与公共利益之中。当村庄发展好坏和村民、商户、运营者切身利益绑定,文明守礼就会从外部倡导,变成内在自觉。

图为实践团成员访谈镜岭镇支委王本利


实践启示:推动从“流量治理”迈向“共同体治理”

坚持生活化传承导向。文旅开发中的文化项目可以进一步从“保存了多少建筑、设置了多少展陈”,转向“有多少传统仍被本地人使用和参与”。在空间更新、活动设计和业态引入时,都应优先判断其是否延续本地生活逻辑,尤其要为村民、儿童和青年保留持续参与的场景。

做实常态化协商议事。多主体共治不能只在矛盾出现时临时协调。可以围绕停车、经营、环境、节庆活动等高频公共事务,形成稳定的议事机制和责任清单,让不同主体在规则制定阶段就参与进来。这样既能减少治理摩擦,也能把“遵守规则”转化为“共同维护自己参与制定的规则”。

健全收益反哺机制。文旅收益应更多与公共服务、村民福利、青年返乡和文化活动形成长期连接。只有当村民能够持续看到发展带来的生活改善、就业机会和公共环境提升,乡风文明才会从文旅项目之外的“附加项”,变成村庄高质量发展的组成部分。

图为实践团成员采访大陈村草木染非遗传承人


结语:留住流量,更要留住村庄作为家园的生命力

文旅开发型村庄当然需要流量,但乡风文明建设最终要回答的,是流量进入之后,一个村庄还能不能保持文化有根、规则共商、利益共享。

古村的生命力,不在于被打造成精致的景区,而在于发展旅游的同时,村民愿意安居于此,青年愿意归来创业,经营者愿意携手担责。

从景观更新走向共同体善治,评判文旅乡村的标尺也应当更新:不只统计游客数量、新增业态,更要看文化是否活在日常、多方主体能否平等协商、发展红利能否全民共享。唯有实现三重转变,一时的客流流量,才能沉淀为乡村行稳致远的长久“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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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王翊凡    责编:黄涛 +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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