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戏风华,法润人心”——互联网+非遗普法传千年匠心,普法焕发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5-06-03 17:39   来源:大学生云报   阅读 3.2千+一键复制本页标题和网址

实践报道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普法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让法律知识更广泛、更有效地传播,尤其是深入到基层群众之中,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福建省一群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另辟蹊径,借助新媒体平台,融合泉州木偶戏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探索出了一条别具一格的“互联网+非遗普法”新路线。

泉州木偶戏,古称“悬丝傀儡”,起源于汉代,盛行于唐代 ,是泉州地区极具代表性的传统艺术形式。其表演细腻、造型精美,拥有独特的“傀儡调”唱腔,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一古老艺术面临着观众群体缩小、传承困难等问题。与此同时,传统普法方式多以发放传单、举办讲座为主,形式较为单一,难以吸引大众尤其是年轻群体的关注。

该项目团队敏锐地捕捉到两者的契合点,决定将泉州木偶戏与普法相结合,并利用新媒体强大的传播力打开新局面。他们精心创作了一系列普法主题的木偶戏剧本,将电信诈骗、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等法律知识巧妙融入剧情之中。博物馆内,队员们以“反诈普法”为主题,通过掌中木偶戏剧的形式,向观众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队员们不仅展示了木偶戏的艺术魅力,还提升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在泉州西街木偶书店内与专业表演师傅共同演绎了以“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为主题的提线木偶普法戏剧。

在表演形式上,团队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多样性。他们将木偶戏表演拍摄成精美的短视频,发布在抖音、微博等媒体平台上。这些短视频不仅保留了木偶戏的艺术魅力,还通过添加生动的字幕、有趣的特效和简洁明了的法律知识讲解,让观众在欣赏艺术的同时轻松学习法律知识。

“互联网+非遗普法”模式,不仅让泉州木偶戏这一古老艺术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也为普法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活力与成效。它打破了传统普法的时空限制,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律知识传播到更广泛的人群中。这种创新模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当地司法部门、文化部门纷纷表示将大力支持该项目的持续发展与推广。

展望未来,项目团队表示将继续深入挖掘泉州木偶戏的文化内涵,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与内容,借助新媒体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知识,感受非遗魅力,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相信在他们的努力下,“互联网+非遗普法”模式将在更多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由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利用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路线:互联网+非遗普法——泉州木偶戏表演为例》S202411784034资助) (作者:省级项目团队 仰恩大学陈子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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