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济在线——华东政法大学学子实地调研骑手维权现状,深入裁审一线研究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25-08-22 15:59   来源:大学生云报 | 冀睿   阅读 1.6千+一键复制本页标题和网址

实践报道

大学生云报8月22日讯(通讯员 冀睿、袁灵)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今年的两会报告同样清晰指出将“推进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我国自2021年起在七省市启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5年人社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的实施情况无疑对后续试点的持续推进具有重大意义。小组计划对现有试点进行全面的经验总结,同时对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与其他保险的司法适用进行细致区分,调研工作将围绕骑手、用工平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院及职业伤害保险经办机构展开。


调研骑手,获取一线信息

在正式调研活动开展前,小组进行了预调研。凭借预调研的经验积累与骑手的建议,小组成员了解到松江区文汇路附近的骑手配送站点,并选择在骑手送单压力较小的时段展开调研。7月20日下午2至3点,小组前往文汇路美团骑手校内配送站点进行实地调研,随后又前往开元地中海附近的站点进行调研。后一站点站长以不便接受访谈为由拒绝了小组的调研请求,小组随即对在站点附近树荫下休息的骑手进行访谈。本次调研收到问卷30余份。

▲图为松江区文汇路附近骑手校内配送站点。

7月23日,小组通过信息检索得知,上海首个外卖骑手休息站位于黄浦区BFC外滩金融中心。小组前往该地进行调研时发现该站点已经关停。随后小组成员在附近寻找并采访了部分外卖骑手。

7月27日,经多方咨询,小组成员前往闵行区东川路813号金榜广场附近的饿了么骑手站点进行实地调研,并在此地收集了多份问卷。

▲图为闵行区金榜广场附近骑手配送站点。


访谈仲裁院,交流用工现状

2025年7月17日下午,小组前往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调研。仲裁员与小组成员围绕外卖骑手如何通过仲裁维护劳动权益展开了深入探讨。仲裁员提到,实践中因平台多通过外包模式用工,骑手与平台、外包公司的关系认定常成为争议焦点,需结合用工管理、报酬发放等多维度综合判断。通过交流,小组成员进一步了解了仲裁中骑手劳动争议的类型、仲裁实践中如何认定骑手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成立劳动关系的骑手所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图为小组成员在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地调研。

我国自 2021 年启动的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对外卖骑手具有深远意义。针对现实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双方亦探讨了其他维权途径。期待未来平台能够持续推进用工关系的透明化,并逐步扩大保障覆盖范围,通过职业伤害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有机结合,更有效地保障属于非传统劳动关系的骑手的合法权益。


联系法院,总结裁判观点

5月30日,小组尝试联系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但对方表示暑期新就业形态人员相关案件压力过大,无暇接受采访。6月26日,小组尝试联系昆山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并提交了访谈提纲及前期研究材料。随后对方答复称新就业形态人员相关案件日前已由上级法院决定统一移送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后小组成员联络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的法官,最终成功进行了线上交流会谈。

双方主要探讨了职业伤害保险与商业保险、工伤保险之间的关联,同时也分析了存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职业伤害保险的赔付机制。法官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损害赔偿案件时,应充分考虑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独特功能,确保案件处理结果与相关试点制度安排保持一致。


为确保调研的全面性,小组在本次调研中融合了宏观的制度研究与微观的骑手意愿,从制度设计和民意访谈两个维度切入。在对记录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比较研究后,调研小组发现实践中平台公司、外包公司与骑手之间的劳动关系错综复杂,认定难度较大。在职业伤害保险实务方面,司法与仲裁的裁判观点基本保持一致。此外,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小组建议未来构建分层的职业伤害协同保障制度,通过强制性规范和再分配机制来矫正风险负担。鼓励外卖平台为外卖员购买商业保险,作为新职业伤害保险的有益补充。

调研小组表示,未来将持续开展总结分析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骑手对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认知,力求针对该政策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


审定:袁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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