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光,照亮乡土
土地是农民的生产资料,那土地的所有权是农民的吗?农民对土地拥有什么权利呢?如何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利呢?很多农民对这些问题认识不清或存在疑问,对这些问题的清晰认识,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必要条件。
为助力“百千万工程”,积极响应“三下乡”活动号召,广东培正学院祥弘乡村振兴实践团与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石鼓镇对接,在该镇开展了+2024年暑期“三下乡”暨“百千万工程”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广东培正学院祥弘乡村振兴实践团主要由广东培正学院法学院23级法学专业的学生组成,实践团作为一支助力“百千万工程”的队伍,作为法学生,为帮助村民更好地了解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践团来到了鹤山坡村党政会议中心开展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普法宣传活动。实践团把课堂所学知识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展现出新时代青年的风采,为乡村振兴之乡村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青春力量!
普及法律知识,解村民之困惑
通过实践团前期调研和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后发现,村里的土地纠纷问题较多,村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土地流转以及土地征收和补偿方面都不太了解。
针对以上情况,队长林炜翔先为村民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内容,通过播放视频、解读法律条文、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性,让村民们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了较为深刻的认知,带着村民们学法,让法的这颗种子在村民们心中生根发芽。
队长发言
紧接着,调研组组长吴烨含通过分享相关案例,结合乡村实际,生动形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从而在解决土地纠纷问题上让村民们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教会村民们如何用法。
调研组组长发言
法制到法治,任重而道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中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是维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它的有效实施对于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大家应当认真遵守和执行土地法的规定,共同守护好这片珍贵的土地资源。
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便是一纸空文,不止追求法制,更要追求法治,从法制到法治,这条路仍任重而道远。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律制度里头规定了土地管理的诸多内容,相较于城市,乡村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依法治理乡村也较为困难,由此,实践团来到农村助推法治进乡村,开展普法宣传讲座活动,让法“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实践团助力法悄悄地潜入乡村,滋润乡村,萌生法的种子,让其生根发芽,最终长成一棵名为“法治乡村”的参天大树!这可助力建设文明乡村,减少土地纠纷发生率,让更为理性更为文明的方式席卷广袤的乡土,构建和谐乡村,凝心聚力促发展,缩小城乡区域发展的差距,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
普法宣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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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林炜翔 责编:赵林朗 +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