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心桥”暑期实践团赴唐山启明学校开展法治专题宣讲

发布时间:2026-08-04 15:02   来源:大学生云报 | 卢科成   阅读 539一键复制本页标题和网址

新闻报道

为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部署,健全校地协同育人机制,夯实青少年法治思想根基,7月29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心桥”暑期实践团在唐山市启明学校开设专题法治宣讲课程。课程紧扣刑法基础认知、社区矫正制度两大核心主题,立足矫正教育专业优势,采用理论阐释、案例剖析、互动思辨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为在校学生带来精准适配的法治教育内容,以专业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析罪明界:厘定刑事法律行为标尺

首节课程以刑事法律体系通识教育为核心,系统搭建青少年刑法认知框架。实践团从刑法的定义与三大核心任务切入,深入阐释罪刑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三项基本原则,帮助学生理解刑法作为社会秩序最后防线的制度定位与价值内涵。课程围绕犯罪构成四要件展开分层拆解,逐一明晰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的认定标准,结合刑事责任年龄分级规定,重点澄清“未成年人违法无需担责”的认知误区,明确已满十二周岁对特定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边界。

▲图为“心桥”暑期实践团成员作刑法专题宣讲

为强化认知实效,实践团选取入户盗窃、“路怒”伤人等贴近现实生活的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开展定性推演,直观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厘清违纪、违法、犯罪三级风险层级。课堂上,学生们全程专注聆听、主动思考,积极参与案例辨析互动,在层层递进的法理推导中深化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切实扭转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模糊认知,牢固树立起“底线不可逾越、违法必担责任”的法治意识。

知矫正行:彰显矫治育人制度温度

第二节课程聚焦《社区矫正法》系统解读,全面展现非监禁刑罚执行的制度价值与实践成效。实践团采用对比讲解方式,从执行地点、管理模式、改造手段、核心目的四个维度,清晰厘清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的差异,阐明社区矫正“依法监管、教育帮扶、重塑新生”的核心特征,打破学生对刑罚执行的单一刻板认知。课程紧扣未成年人司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重点解读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保护机制,包括分别矫正、犯罪记录封存、教育优先保障、平等权利保护等专项规定,系统展现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的人文关怀与制度优势。

▲图为“心桥”暑期实践团成员解读社区矫正制度

授课过程中,团队结合涉未成年人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抢劫、盗窃、聚众斗殴、校园欺凌等青少年高发违法红线,同时通过失足少年矫治回归的真实事例,传递“犯错仍有改正空间、迷途亦可重返正途”的正向导向。课堂氛围有序活跃,多数学生主动配合教学节奏,踊跃参与情景思考与互动问答,既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刚性威严,也切实体会到司法制度的温度,对违法后果与矫治路径形成了更为全面立体的认知。

藏蓝聚力:构建校地协同育人格局

本次法治宣讲课程,是“心桥”暑期实践团深化校地法治共建、推动青少年法治建设落地基层校园的重要实践。活动摒弃传统单向灌输的普法模式,坚持警示与引导并重、法理与情理相融,内容设置充分适配未成年学生的认知特点与成长需求,既划清违法犯罪的刚性底线,也传递正向引导的人文温度,实现了法治教育专业性与教育性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心桥”暑期实践团将与唐山市启明学校持续深化长效法治共建,不断丰富法治宣讲、情景教学、模拟实践等多元教育载体,常态化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耕校园,以藏蓝青年的责任担当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育新时代守法青少年夯实坚实基础。

撰文|卢科成 徐瑾豪

摄影|徐恺智 卢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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