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庭育人·以法护航——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心桥”暑期社会实践团赴唐山市启明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实践

发布时间:2026-07-27 15:20   来源:大学生云报 | 王俊宇   阅读 1.3千+一键复制本页标题和网址

实践报道

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工作部署,健全校地协同育人机制,夯实青少年法治根基,7月21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心桥”暑期社会实践团走进唐山市启明学校,开展“反对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模拟法庭法治实践。活动以规范模拟庭审搭配专题普法宣讲,依托院校矫正教育专业优势,面向在校未成年人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以司法力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本次实践是司法类专业青年学子服务基层校园、推进校地法治共建的务实尝试,也是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的具体实践。筹备阶段,“心桥”暑期社会实践团结合该校学生认知特点与行为现状,对标法院正式审判流程打磨庭审脚本,细化各岗位职责,分层调控普法内容深浅。团队兼顾司法程序严谨性与未成年人教育适配性,严格恪守法定庭审规范,同时简化晦涩法条表述,让法治教育兼具专业性与引导性。

法槌鸣戒:沉浸式庭审筑牢法治敬畏根基

活动现场,实践团成员统一身着警服,完整规范还原校园欺凌案件标准庭审全流程。书记员依规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公诉人逐项举证,指控被告人言语侮辱、故意伤害、社交孤立等欺凌事实;辩护人立足未成年人司法原则发表辩护意见;目击证人客观陈述案情,被害人讲述身心遭受的创伤,被告人当庭悔过致歉;审判长结合法律法规与校规作出综合评判,明确欺凌行为对应的纪律与法律责任。

整场庭审庄重规范,司法冲击力直观深刻。台下学生全程认真旁听,清晰认清侮辱绰号、恶意捉弄、抱团排挤并非普通打闹,而是逾越规则、触碰法律的失范行为,必然承担相应后果,从根本扭转“法律与青少年无关”的错误认知,树立牢固法治底线思维。

▲图为“心桥”暑期社会实践团展演校园欺凌模拟法庭

释法明理:以案为鉴明晰青年成长法治红线

庭审结束后,实践团成员开展“敬畏法律、守住底线、重塑自我”专题宣讲,结合本案将法律规范转化为贴合学生日常的行为指引。

宣讲针对“打闹无责”的普遍误区,清晰界定正常交往、校园欺凌与违法犯罪的边界,明确各类欺凌行为均被《未成年人保护法》明令禁止。宣讲分层梳理违纪、违法、犯罪三级风险边界,结合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重点解读已满十二周岁特定重罪需承担刑责的法律要求,破除“未成年人免责”的片面观念。围绕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网络暴力、盗窃四类青少年高发案件,宣讲剖析违法行为对人生发展的长远危害,同时传递教育挽救的法治导向,引导学生摒弃冲动、江湖义气、盲目从众三类错误心态,牢记遇欺凌不私斗、及时向师长报告、主动寻求保护三条处事准则,把握矫治机会修正自身不良行为。宣讲法理兼备、贴合实际,获得在场师生认可。

▲图为“心桥”暑期社会实践团成员徐瑾豪作普法宣讲

藏蓝筑桥:警校协同构建青少年法治育人新格局

“心桥”暑期社会实践团以法治为纽带搭建警校协同育人平台。本次活动打破传统单向宣讲模式,将标准化司法场景引入校园矫治教育一线,既是对学院矫正教育专业理论落地基层的实践探索,也是对校地联动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载体的创新尝试。

本次实践中,青年学子全程深度投入。脚本创作、庭审演绎、普法宣讲与现场引导等核心环节均由“心桥”暑期社会实践团成员牵头落实。在实操中践行“崇德、尚法、博学、强警”校训,同步提升司法实务能力与普法服务担当。下一步,“心桥”暑期社会实践团与唐山市启明学校将持续深化长效法治共建,常态化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课堂等特色矫治教育活动,持续丰富校园法治教育资源,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藏蓝青年担当护航少年成长之路,推动法治精神深耕校园,为培育新时代守法青少年筑牢坚实根基。

▲图为“心桥”暑期社会实践团与启明学子法治同行活动合影


撰文|卢科成 徐恺智 徐瑾豪

图片|卢科成 徐瑾豪 徐恺智

一审|刘继荣

二审|刘锋 王泽昊

三审|王俊宇


声明:凡来源或标记以“大学生云报”之内容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至发布之日起三日后方可原文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有效联系方式。

审定:王俊宇    责编:陈晓红 + 投诉举报

35 赞
  •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