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夜市点亮法治之光,高校法律援助携手普法宣传——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携手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开展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30 21:15   来源:大学生云报   作者:尤佳   阅读 2.3万+一键复制本页标题和网址

实践报道

大学生云报7月30日讯(通讯员 袁泽 邹志国)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促进基层法律援助服务与法学教育相结合,提升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7月29日,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联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蓝松枝公益团在东乡区佛岭国际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夜市”普法,法律知识点亮夜生活

抚州市佛岭国际公园是位于东乡区的一座4A级国家景区。这里人流量大、访客较多,是附近居民夏日纳凉、散步的集中区域。傍晚时分,东乡区司法局与蓝松枝公益团的成员们来到公园的人流聚集区,安设宣传站点,以热情饱满的状态、细致入微地讲解,向往来的群众介绍东乡区司法局取得的基层治理成效。

蓝松枝公益团向人们介绍政策法规  罗攀  摄

活动中,蓝松枝公益团的成员们将法律专业知识与普法宣传需求相结合,探索出了“以宣带普”的创新普法模式。宣传员们紧密围绕居民普遍关心的民生热点,如就业保障、教育升学、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话题,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群众们解读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们树立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理性分析生活中的现象,并鼓励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普法活动摄影 罗攀 摄

普法活动摄影 罗攀 摄

二.现场调解,展现法治高效力

在普法宣传活动现场附近,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成为此次普法活动的插曲。事情的起因是一辆自行车与一名在道路上突然转向奔跑的儿童不慎相撞,虽然速度不快,未造成儿童受伤,但瞬间紧张的气氛让周围人群的目光聚焦于此。宣传站点工作的东乡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危攀攀凭借敏锐的洞察力,与随行的公益团成员们迅速转至事故现场,成为这场意外中的“法治守护者”。

面对被撞儿童焦急的父母与略显无措的骑行者,危攀攀主任立即展现出深厚的职业素养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他首先安抚双方情绪,确保现场秩序井然,随后分别向事故双方详细询问,迅速掌握了事故的全貌。

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危主任化身为“调解艺术家”,运用法律知识与人文关怀并重的策略,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讲明是非利弊。在他的引导下,事故双方从对立走向理解,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逐渐缓和,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一份双方都认可的调解协议。

这一幕,不仅及时化解了矛盾,更成为了普法宣传活动中的一个生动案例,直观地向周围群众展示了基层司法行政调解工作的魅力与成效。公益团的成员们在旁学习的同时也不禁感慨,“这样的普法方式既接地气又富有成效。”对蓝松枝公益团的成员们来说,这次深入社区基层的普法宣传活动不仅传播了法律知识,更传递了法治精神,让警校学子们更深刻感受到了基层法治治理的高效、和谐与便捷。

事故调解现场 刘润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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